民政部、科技部及中国科协联合发布了《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指引》,旨在为国际科技组织在中国境内的设立与运营提供规范化指导,以支持其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
该指引明确了适用于在民政部进行成立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的相关规定。这类组织通常由中国及外国的高校、研究机构、科技团体、企业或个人共同发起,在中国注册成立。其宗旨在于推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及治理,并具备国际性(或区域性)、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社会团体法人属性。在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设立国际性社会组织,也可参考此指引执行。
根据指引,成立国际科技组织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必须有合适的中外发起人,且发起人需作为初始会员。其次,组织名称需规范,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获得批准,名称中应包含“国际”、“世界”、“全球”、“亚洲”等体现其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词汇。此外,组织必须拥有合法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初始活动资金需为捐赠所得,且数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